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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项目回填的填写要求?

发表单位:科学技术局发表时间:2013-06-13[ 浏览字体: ]

通过过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的企业在会算清缴以后,都需要进行回填,企业回填时,需填写回填金额和企业所得税税率。

其中回填金额(万元)为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(经税务部门审查核定的研发实际投入金额);可从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》的附表《**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》的“合计数”获得;若未能获得所得税减免,则填0。请在当年12月之前完成,若未完成回填,将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项目技术鉴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