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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业务介绍和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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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奖励业务,主要有三类,成果鉴定(鉴定通过的发放成果鉴定证书)、成果登记(对鉴定通过的成果进行登记)、科技奖励填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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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研发费签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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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成果鉴定”为常年申报,主要分两步,单位先鉴定申请填报;市局科技局审核同意鉴定的组织成果鉴定会,对鉴定通过的,单位需提交填交鉴定证书,科技局盖章生效。“科技成果鉴定证书“可作为科技成果登记、科技奖励、科技计划立项、技术转让、科技成果宣传推广等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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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、鉴定申请填报
只有备案过的项目才能申请鉴定,单位必须在"首次立项证明形成时间"3个月之内进行备案,超过时间系统自动检查不能提交,分集中受理(每年1-3月份)和常年受理两种申报。
A.业务负责人点击“成果奖励类”的“成果鉴定”选择“成果鉴定申请”,进行在线填写,可对“成果鉴定申请”进行新增、修改、提交;填写检查合格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。
B.后续单位管理员审核和提交步骤同“通用填报模式”,电子提交到市科技局。
C.市科技局预审通过的,企业单位下载PDF打印纸质《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》并盖单位章提交至市科技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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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、填交鉴定证书
A、业务申报人点击"研发费技术鉴定"再点击"鉴定申请",进入鉴定申请列表进行在线填写,可对"技术鉴定申请书"进行新增、修改、提交;填写检查合格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。
B、对集中受理模式,后续单位管理员、区经促局、科技局审核和提交步骤同"通用填报模式",对常年受理模式,不需区经促局受理。科技局审核后,单位送交纸质到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受理(对常年受理,需按规定缴纳鉴定费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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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成果登记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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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登记为常年申报,主要对鉴定通过的进行成果进行登记。业务平台定期同步到省、国家成果系统。成果登记是国家对科技人员的研究,开发成果确认的重要方式;是各级主管部门对科技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的主要依据;是申报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必要条件;是开展科技成果统计、推广、转化及信息交流、查新的主要来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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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奖励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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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技术奖励申报每年12月初开通申报,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、评审,公示,报市政府审批后公布评选出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若干名,并发放证书奖励申报。
A.业务负责人点击“成果奖励类”的“科技奖励”,进行在线填写,可对“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”进行新增、修改、提交;填写检查合格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。
B.后续单位管理员、所在区经促局(推荐单位)、科技局审核和提交步骤同“通用填报模式”,电子提交到市科技局。
C.市科技局预审同意的,单位下载PDF打印《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》纸质盖单位章(需到区(或推荐单位)盖章),送交市科技局。
D.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获奖名单报市政府审批后公布,在每年的科技奖励大会上发放单位证书、个人证书。
E.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系统的“成果奖励类”的“科技奖励”的“奖项查看”查看奖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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